香港保险

保险的历史

保险的歷史悠久,而最早的人寿保险雏形是源於公元一世纪时罗马的一个宗教团体Collegia tenuiornm组织,参加此宗教团体的会员必须缴纳定额的入会费,当他死亡后,他的遗族就可以领到一笔丧葬费用。

然后,直到中世纪欧洲又形成所谓的「基尔特」组织,这是由一群职业相同的人,基於互助扶持的精神所成立的团体,除了保护会员职业上的利益之外,也对其会员的死亡、疾病、窃盗、火灾等灾害,共同出资救济。

但是由於早期的人寿保险制度,保费缺乏科学的计算基础,所以并不為大多数人所重视,一直到公元一七六二年英国伦敦的「衡平保险社」(Equitable Assurance Society)才率先根据生命表,按照年龄与身体状况计算合理的保险费,也因此改变了一般人对人寿保险的看法。

人寿保险之所以慢慢被世人接受, 最大因素可以说是因為「生命表」也可以称為「死亡率表」, 开始被运用於计算人寿保险计算保费的根据。

所谓的生命表,就是利用大数法则(大多取十万人為统计对象)来统计过去死亡的机率, 得出一个预定的死亡率, 所统计出来的死亡率表。 根据歷史记载, 第一家根据生命表并依照年龄的不同及身体健康状况為基础, 作為计算合理保费的标準是在西元1762年, 英国伦敦的「衡平保险社」首开风气的。

由於整个收费标準较以往公平, 因此改变了一般人对人寿保险的看法, 也开始重视人寿保险对家庭的重要。 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后, 人寿保险已经成為一个自由经济国家的象徵, 保险所提供的社会保障经济制度, 民主主义和劳工福利, 是现代民主国家所提供的三大保障。

  人类社会从古代开始就面临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,人们很早就萌生了对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 和原始形态。从现在能够查到的歷史材料来看,自从奴隶社会开始已经有了互助救助的方法。

保险业从起源 就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紧密联系在一起,人们通过保险的方法抵御出现的各种风险灾难。从近代来看,我国著名的胡适先生曾经有过保险的意识,他说保险的意义只是今天做明天的準备,生时做死时的準备,父母做儿女的準备,儿女幼时做儿女长大的準备,如此而已。

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先生也曾经讲过,拥有相当人寿保险 是一种道德责任,是大部分国民应负担的义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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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 : 05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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